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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乙肝伤害胎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9日

乙型肝炎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疾病,它对普通人群都有易感性。目前,我国乙型肝炎病毒的携带率约为10%-20%,妊娠期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并不少见。

女性在怀孕后,母体和胎儿的代谢和解毒都要由肝脏来承担,加之孕期营养物质的消耗增多,以及体内雌激素水平增高,都会使肝脏的负担加大,容易感染乙型肝炎或使原来的病情恶化。一旦感染乙型肝炎,不仅会加重妊娠反应,而且在孕早期易使胎儿出现染色体畸变引起的畸形,孕晚期易导致早产及新生儿死亡,先天感染肝炎病毒的胎儿在出生时低体重。除此之外,还可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导致产后出血。

孕前可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减毒活疫苗,以防止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如果在孕前患上乙型肝炎,必须严格采取避孕措施,同时积极进行治疗,待病情痊愈至少半年,最好2年后并经医生同意方可考虑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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