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康网
疾病专题

乙肝

首页 > 肝病科 > 乙肝 > 介绍 > 正文

乙肝 爱情路上的绊脚石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核心提示:乙肝 爱情路上的绊脚石 乙肝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社会强加给乙肝朋友身上无形的精神压力,有的甚至还恶意歪曲了乙肝事实,编造所谓的“乙肝三部曲”,严重夸大事实,深深的影响了乙肝朋友的……

  乙肝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社会强加给乙肝朋友身上无形的精神压力,有的甚至还恶意歪曲了乙肝事实,编造所谓的“乙肝三部曲”,严重夸大事实,深深的影响了乙肝朋友的日常生活。

  “医生,救救我吧!”我被这样的开场白吓了一跳。“我被发现为乙肝‘大三阳’,转氨酶升高……我其实很爱她……”哦,我明白了八九分。原来,男青年有一个相爱多年的女友,大学毕业后两人分处南北两地,最近女友来广州团聚,却发现男友“不太热情”,没有了以前那种久别胜新婚的感觉,连接吻都似乎遮遮掩掩。

  于是她一口咬定男友另有新欢,赌气走了。男青年有口难辩,想告诉她只是自己怕传染乙肝给她,却又怕女友知道后会嫌弃他,但是,自己肯定是忠贞地爱着她的,要娶她为妻,要生儿育女……现在他最迫切的愿望是能有效地预防传播、治疗乙肝,做个健康、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

  我为男青年的深情动容,称赞他是有责任感的大男人。我相信,以下解答能帮助他和有类似疑问的男青年正确对待乙肝以及乙肝与性行为之间的关系问题。

  我们知道,乙肝指乙肝病毒引起的肝炎,目前认为其传播途径主要有血源性传播、胎源性传播、医源性传播、性接触传播、昆虫叮咬传播、生活密切接触传播等。要回答男青年患者的“能不能和女朋友拥抱接吻?能不能结婚?婚后过性生活有什么影响?”等问题就要从乙肝的传播途径着手。

  乙肝在恋人、夫妻之间传染的危险性主要来源于生活密切接触和性行为。生活密切接触传播意指与乙肝患者或HBV(乙肝病毒)携带者长期密切接触,经唾液、尿液、乳汁及胆汁等污染器具、物品而传播乙肝;对于性接触传播,近年来国内外研究已肯定:乙型肝炎的性传播是传染性伙伴的重要途径,不仅指性乱交、同性恋,也包括恋人、家庭夫妻间的性交传播。至于胎源性传播,多数人对母婴间垂直传播(如孕妇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可通过产道对新生儿垂直传播,或妊娠晚期发生乙肝的孕妇对胎儿的感染等)重视较多,而对父亲作为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也能通过精液影响受精卵,最终感染后代却未有足够的重视。

  因此,男乙肝患者和女朋友的亲密接触如接吻、性生活是将乙肝传染给对方的不健康行为,乙肝病毒会通过唾液、精液传播给对方。我的建议是,若目前乙肝两对半检查为“大三阳”,暂时不宜结婚。事实上急性期未过、慢性乙肝未静止时,均暂时不宜结婚,一是因为新婚性生活不易节制,可加重病情或复发;另外,乙肝病毒可存在于精液、经血和阴道分泌物中,可借性交相互传染。只要夫妻一方还在乙肝病毒复制活跃期(如乙肝“大三阳”者),就暂时不宜孕育孩子,待病情进入稳定恢复期,乙肝病毒复制减弱或停止时再考虑孕育下一代,这样才能基本保证有一个健康的宝宝。

  延伸阅读:

  乙肝妈妈被婆婆赶出家门
正当兽兽门、中华女司机门、山西疫苗门等热门网络事件被人们逐渐遗忘之际,近日却又曝出了“歧视门”再次将广大网友的眼球吸引过来。“传染病,没人要”,去年大年三十,陕西一位婆婆把产后刚刚一月的媳妇赶出家门。母女至今尚未见面。   这篇名为《乙肝妈妈产后一月即被婆家赶出门,至今见不到女儿》的帖子在肝宝宝乙肝论坛发布后,一度被网友跟帖关注。截止目前,该贴点击……更多>>

  乙肝传播方式 你知道多少
现据有关资料报道,全世界已有约2亿人感染了乙型、丙型肝炎病毒,而且近年来病毒性肝炎发病率还呈明显上升趋势。据俄罗斯有关资料,仅1992年-1996年俄罗斯的病毒性肝炎发病率就从18.1/10万上升到35.8/10万,实际上这些资料还不包括急性无黄疸型型肝炎、隐匿型肝炎和不典型肝炎。一般认为,每6-8个无黄疸型急性肝炎的同时可出现一个黄疸型肝炎。  其他类型病……更多>>

  • 常占杰

    常占杰

    主任医师擅长:肝硬化,乙肝,肝炎,肝病
  • 薛惠明

    薛惠明

    主任医师擅长:肝硬化,肝癌
  • 胡义扬

    胡义扬

    主任医师擅长:肝炎,肝硬化,脂肪肝
  • 刘平

    刘平

    主任医师擅长:肝硬化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1957年由上海第一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

    西南医院坐落于两江环抱、山水相依的重庆市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
  •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

    新桥医院是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地方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