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2
慢性乙型肝炎乙肝病毒引起的免疫反应是肝细胞坏死、机体受损的主要病理机制。因此,清除病毒、调节异常的免疫反应为治疗的重要环节。
抗病毒治疗抗病毒治疗的目的在于:抑制或终止病毒复制,减少肝细胞损伤,阻断慢性乙型肝炎的自然病程,防止发展为肝硬化和肝癌。目前疗效肯定的抗HBV药物有干扰素一α(IFN—α)、核苷类抗病毒药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等。
IFN—α
IFN—α具有抗病毒、抗增殖和免疫调节作用。干扰素的抗病毒作用取决于与之结合的特定受体,干扰素与受体结合激发一系列细胞内反应,包括2’、5一寡腺苷酸合成酶和一种蛋白激酶的活化。干扰素也有免疫调节作用,干扰素的免疫调节功能在清除病毒感染中可能很重要。
患者选择:①慢性乙型肝炎患者:HBeAg阳性,HBV—DNA阳性(点杂交法阳性,或定量法>1拷贝/m1),2×ULN(正常值上限)疾病、重度抑郁症禁用。
剂量与疗程:500万U,每周3次,皮下注射。
不良反应:流感样症状,乏力,厌食,关节疼痛,体重减轻,脱发,白细胞和(或)血小板减少,抑郁,睡眠差,激动,自身抗体和自身免疫病等。
疗效:干扰素疗效的判断有赖于病毒学及血清转氨酶(ALT)。最理想的疗效应为治疗完成6个月后,血清HBVDNA(分子杂交法)、HBeAg持续阴性,ALT持续保持在正常范围。虽然我们期望治疗后血清HBsAg转阴,HBsAg转阴率一般很低,不列为常规的疗效判断指标。
对干扰素治疗后的病人长期的随访研究表明,经干扰素治疗并达到上述标准者,即使其血中含有仅能被PCR检出的低滴度HBVDNA,其长期预后仍十分理想。这些病人极少发生乙型肝炎的复发,而且肝硬化,甚至肝癌的发病也会相应降低。
综合多项临床研究结果,接受干扰素治疗的病人其HBVDNA及HBeAg的转阴率为37%和33%、其显著高于未接受干扰素治疗的病人(HBVDNA17%;HBeAgl2%)。(责任编辑: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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