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青年小刘在入职体检时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从而失去刚到手的工作
■乙肝检查的现状是“单位不取消,医院不干预,个人随大流”
■医疗机构和用人单位表示,在“乙肝免检”政策出台前不会拒接、取消此项检查
1月21日,卫生部等三部委发布了《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意见稿还要求,各地要对现行有关规定进行清理、修订,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通知要求相抵触的,要坚决废止。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这让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石市青年小刘高兴不已。因为就在该消息发布一周之前,刚刚入职的他就被单位以“健康不合格”为由解聘。
走访了省会多家体检中心、企业和不少体检者,发现对于“乙肝五项”检查,仍存在“单位不取消,医院不干预,个人随大流”的现象。
■“乙肝五项”目前仍然是很多企业入职体检的必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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